1 總則 本通用工藝規程,適用于我公司采用熔化極氣體(純CO2或混合氣體)保護焊工藝,進行的各類鋼結構的焊接生產。 2 焊工 2.1 焊工必須按照公司《焊工資格管理規定》或其它客戶特殊要求進行考試,并取得焊工合格證,方能在證書有效期內從事對應項目的焊接工作。 2.2 焊接前焊工必須了解所焊焊件的鋼種、焊接材料、焊接工藝要點。 3 焊接方和法位置。 3.1僅對于熔化極氣體(純CO2或混合氣體)保護焊。 3.2一般為焊接位置為平焊(船形焊)或平角焊,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4 焊接材料 4.1 根據產品圖紙或客戶標準規定,選用相應的焊接材料。 4.2 焊絲必須具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并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經驗收或復驗合格后方可使 用。 4.3 焊絲存放處必須干燥,堆放整齊,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4.4 焊絲表面應無鐵銹、氧化皮、油污等對焊接質量不利的物質。 4.5 焊接用保護氣體的純度必須達到規定的標準要求,有含水量要求的要嚴格控制其含水量。 5 焊縫坡口形式與基本尺寸 焊接的坡口形式和基本尺寸以及裝配公差必須符合產品圖紙要求及技術工藝文件的規定。 6 焊前準備 6.1 全面檢查電源、焊機、焊槍、供氣系統、工裝等設備是否正常。 6.2 確認焊絲牌號、規格及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6.3 檢查焊件的裝配質量和坡口情況。 6.3.1 焊縫區域應保持平整,不得有裂紋、分層、夾渣等缺陷。 6.3.2 焊縫兩側20mm范圍內的水分、鐵銹、油污等有害雜質應清理干凈。 6.4 對于外觀要求嚴格的焊縫,兩側各100mm范圍涂白堊粉或噴防飛濺液,以防止沾附焊接飛濺。 6.5 氬氣的純度不低于99.99%(體積比),含水量不超過20×10-6,當瓶內氣體壓力低于1Mpa時應停止使用。 6.6 按工藝文件要求實施預熱,要保持預熱的均勻性,確認達到預熱溫度后才能施焊。 7 焊接要求 7.1 焊接環境出現下列任一情況時,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否則禁止施焊。 7.1.1 風速大于10m/s; 7.1.2 相對濕度大于90%; 7.1.3 雨、雪環境; 7.1.4 焊件溫度低于-20℃。 7.2 焊接環境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7.3 焊工的工作環境應有足夠的光線。 7.4 無預熱要求時,當焊件溫度為0℃時,應在施焊處100mm 范圍內預熱到15℃左右。有預熱要求時,應不低于預熱溫度。 7.5 應在引弧板或坡口內引弧,禁止在非焊接部位引弧。應防止地線、電纜線、焊鉗與焊件打弧。 7.6 定位焊縫若存在裂紋,必須清除重焊;如存在氣孔、夾渣時應去除氣孔、夾渣。 7.7 熔入永久焊縫內的定位焊兩端應修磨至便于接弧。 7.8 受壓元件的角焊縫根部應保證焊透。 7.9 雙面焊需清理焊根,顯露出正面打底的焊縫金屬,接弧處應保證焊透與熔合。 7.10 每條焊縫應盡可能一次焊完,當中斷焊接時,對冷裂紋敏感的焊件應及時采取后熱、緩冷措施,重新施焊時,仍需按規定進行預熱。 7.11 按焊接工藝卡執行焊接規范,并注意及時調整電流、電壓和焊速,以確保焊接質量。 7.12 采用控制線能量,選擇合理焊接次序等措施,防止和減少焊接變形。 7.13 當焊縫出現大量氣孔、裂紋及成型不良時,應立即停止焊接,分析原因,進行修補和調整后方可繼續施焊。 8 焊接工藝參數的選擇 8.1 熔化極氣體保護焊工藝。 8.4.1 此工藝一般僅適用于焊接碳鋼和低合金鋼,選用直流反接。 8.4.2 焊絲直徑一般為1.2mm,通常情況下CO2流量為18-25L/min。 8.4.3 焊接電流一般為260-320A,電弧電壓為26-34V。 9 焊縫表面的形狀尺寸及外觀要求 9.1 焊縫內、外表面的外觀應符合以下規定。 9.1.1 焊縫和熱影響區表面不得有裂紋、氣孔、夾渣、未溶合、未焊透、弧坑和焊瘤等缺陷。 9.1.2 焊縫上的溶渣和兩側的飛濺必須清除干凈。 9.1.3 對接焊縫區應平滑過渡,無突變,角接焊縫區應圓滑過渡到母材。 9.2 其它焊接缺欠按客戶或通用標準進行自檢和品質部檢查。 10 焊后工作 10.1 清理焊縫,對焊縫外觀質量進行自檢。 10.2 要求無損探傷(超聲波,磁粉,射線等)的焊縫,需及時通知檢驗人員。 10.3 各類檢驗要求有相應檢驗記錄。 10.4 整理設備,清理現場。 11 說明 本通用工藝的規定若與有關標準和圖紙的技術要求不一致時,按有關標準和圖紙的技術要求執行。 |